媒体报道 | 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 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获精准支持

来源 I 新华财经

        近年来,我国全口径外债规模稳定增长,货币结构日益多元化,安全性指标进一步优化,对于境外投资者吸引力增强......此次政策进一步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我国对外金融负债规模或呈现温和增长局面。

        企业借用外债特别是中长期外债一直是我国有效利用外资、扩大双向开放的重要内容。完善外债管理和服务是我国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要抓手,对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维护经济金融发展稳定、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在公开征求意见4个多月之后,国家发展改革委23日发布《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 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外资规〔2024〕1037号,简称《通知》),积极支持行业地位显著、信用优良、对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本次《通知》将自2024年7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9年7月29日。

       不少观点认为,这是继2023年《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发布后,再次对境外融资的明确支持政策。基于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推动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支持优质企业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同时充分发挥外债资金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国际循环质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近年来,我国在利用对外金融负债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全口径外债规模稳定增长,货币结构日益多元化,安全性指标进一步优化,对于境外投资者吸引力增强......此次政策进一步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我国对外金融负债规模或呈温和增长局面。”业内专家如是说。

        政策支持精准、审批高效 明确适时调整优质企业界定标准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高级研究员任涛对新华财经表示,“《通知》是对《办法》的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其明确了优质企业主要经营财务指标的认定标准,有助于降低政策认定成本,向市场释放了清晰信号。未来,满足条件的优质企业在进行跨境融资时将会更加便利,享受如‘用时更少、更聚焦、审批更高效灵活’的高效率绿色通道服务,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国外债质量,进而助力高水平开放。”

        具体来看,《通知》指出,现阶段重点支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第一,符合《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56号令)等有关规定要求;第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第三,近一年营业收入规模排名行业前五,资产负债率等指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第四,企业国际信用评级为投资级(BBB-及以上)或国内信用评级为AAA。

        对此,任涛指出,“和今年3月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本次正式文件细化了优质企业主要经营财务指标的认定标准,要求和标准也更加严格,即明确近一年营收规模排名行业前五、资产负债率等指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通知》还要求,企业最近三年未发生境内外债务违约且不存在处于持续状态的延迟支付本息事实;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如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

        随着外债融资主体不断扩容,相应业务办理流程的效率变得至关重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强调,“对于优质企业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将在现行管理基础上,实行专项审核,适当简化相关要求,加快办理流程。”

        具体来看,企业可提交包含子公司在内的年度计划性合并外债额度申请。其中,在此前征求意见阶段便备受业内“好评”的细则便是:对于企业申请发行境外债券,但暂未确定主承销机构的情况,可予“容缺办理”,而此项规定也延续至本次正式文件。同时,申请借用国际商业贷款,暂无法提供已签署贷款协议、但能提供贷款机构意向性文件的,也可予“容缺办理”。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新华财经表示,“《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优质企业的标准,包括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具有行业领先的经营财务指标、良好的信用评级等,这些标准有助于精准识别和支持那些真正有能力高效利用外债资金的企业,从而促进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大鹏认为,《通知》体现出了政策设计更具市场导向,在借用外债方面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设计主动条款避免竞争扭曲,务实灵活调整优质企业界定标准保证竞争效率,引导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在《通知》中明确提出,将结合企业申报材料统筹考虑,积极支持各类所有制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并将根据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及全口径外债情况,适时调整优质企业界定标准。而房地产企业及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的地方国有企业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仍按原有规定进行管理。

        中证鹏元研究发展部研究员史晓珊对新华财经表示,“《通知》明确了对企业信用等级标准和经营财务标准的要求,进一步精准支持优质企业借用外债。同时,明确实施专项审核,适当简化相关要求,主要针对个别资料提交、信息报送,允许后补。而对于房地产、城投等,仍按原有规定进行管理,即仅允许借新还旧。”

        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

        在规则更加灵活适度的基础上,把握外债领域严格监管是重中之重。近年来,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管理要求不断细化,监管部门一直在支持企业合理进行境外债券融资和借用国际商贷等融资活动的有序开展。

        2015年9月,为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管理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为企业境外融资提供便利。2023年10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拟积极发挥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总量和结构双重调控功能,优化分类管理、突出正面导向,牵引、撬动、支持优质企业更加高效便利地统筹利用外债资金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次发布的《通知》中强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续完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防范外债风险。具体方式包括: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对企业借用外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优质企业借用外债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核查企业外债额度使用率,外债资金是否按要求募集使用,借用外债信息是否按规定及时履行报送程序等。

        明明表示,发展外债是吸引和利用外资、服务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一环,其对我国实体经济的意义体现在不同方面。一是为我国实体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二是可以帮助我国实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现更好地“走出去”;三是通过外债,我国实体企业可有充足资金引进更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推动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四是加速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为我国实体经济带来更多机遇;五是引导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实体经济发展与资本市场,提高我国国际形象。

       “可以说,对外金融负债在资金支持、拓展国际市场、推动转型升级以及促进人民币国际化等方面,对我国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意义。”明明补充道。

        展望后续,史晓姗认为,“优质主体外债发行规模或有所增长,但整体受限于基本面状况和风险控制,以及企业融资积极性和美元汇率的影响。由于高评级主体境内融资渠道相对较好,短期内,新政影响或相对有限,长期看,将有利于高级别主体拓展境外融资。”

       “目前境外融资仍以国有企业为主,而民营企业受限于经营环境和融资压力,选择境外债券融资的民营企业仍以地产公司为主,募集资金主要是借新还旧。”史晓姗进一步解释称,分类管理有利于境外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扩大企业融资渠道。随着全口径外债发行情况的不断改善,优质企业标准也将进行动态调整,未来有望进一步扩大政策支持范围。

        陈大鹏也指出,“随着《通知》落地生效,优质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效率将大幅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拓宽外资投资中国渠道,帮助企业优化境内外要素资源配置。”

        总体来看,外债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责任突出、使命重大,未来应顺应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围绕国家战略需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企业发展诉求,进一步推进中长期外债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升利用外债质量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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